司法部门有关领导:
在此本人说一下有关冤假错案和申诉案件的一些看法,群众普遍认为当法院判决执行以后,即使是有重大过错的案件申诉也难得到重视和认真审理,已判决的案件申诉一般涉及公检法三个部门的原办案人员,他们基本上都还在司法岗位上工作,有的已经升职,他们都知道自己办过的案件一旦被证实是错案,国家会追究其责任的!难免有些原办案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会设法阻挠案件的再审或纠错,给申诉案件在成严重的阻力,何况一般申诉再审案件基本上还是由原判单位受理,纠错本身会伤及司法内部办错案的有关人员,让其自己纠正自己的错误,难以得到正常公正的处理。
有关群众认为纠错案件一般是在原办案人员已经犯错或是不在位了,这时才更有希望纠正过去的错误案件。
我认为冤假错案造成的危害后果有时和其他犯罪在成的后果相同,两者都危害了社会的稳定、侵害了合法权益。所以希望国家一定要针对制定更完善的法律制度,只有有错必纠,才能让受冤的人得到应有的清白和补偿同事也能有效的遏制冤假错案的发生。
我完全相信我们伟大的国家,伟大的政党及及强大的司法机关,一定能委会郝国家的法律尊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执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