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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大兴摔婴案的冷思考

区域:北京市 -- 石景山区 类型:街头巷尾 浏览量:人次 发布时间:2013-09-25 06:51 联系人:窦键 联系电话:13521244957 电子邮箱:doujian@Bbn.cn 所在地址:石景山区模式口东里1-1-603
街头巷尾
  

     北京大兴旧宫摔婴案已经进入公审程序,对韩磊摔婴的问题应该怎么判,我不想作任何评判,因为那是法院的事情,我更想追究探讨的是这样一个小事情是如何激化成为杀人案的,我们不要因为韩磊曾经判过刑就指责他暴虐成性,因为那是不负责任的,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事实上,韩磊在监狱中曾经自学完成大学课程,还写了自传体小说,这样的成就应该是监狱很多管教人员的心血造就的,当他走出监狱大门时,也一定想好好重新开始他的人生,去自食其力,奉养他的父母,谁愿意再进入高墙之内呢?但他毕竟又涉案了。

    反过来,我们再看看当事人李某,案发时婴儿车的位置停得很让人费解,把婴儿车停在马路上,自己却站在人行道上,你考虑过孩子所处的危险吗?婴儿车的路权在人行道上,不在马路上,你把孩子放置在危险环境下自己却跑到人行道上,是什么意思?我们且不说那个路侧停车位是不是合法的,你把婴儿车挡住车位就那么心安理得?北京的路侧停车位资源本来就紧张,人家要停车你有什么理由不让通过?就算那个停车位是非法的,那也是某个停车管理公司的问题,和嫌犯李某没有任何关系,你凭什么不让人家停?退一万步讲,车不该在那个地方停,那你的婴儿车就该停在公交车站的马路上吗,公交车进站会不会碰到婴儿车?上下车的乘客会因为这个婴儿车造成多大的不便,你想过吗?这种情况会对孩子的安全造成多大的隐患你想过吗?任何一个思维正常有责任心的母亲都不会这么做,但是你却做了,为什么?还有,正常的一个有理性的母亲都会把保护孩子放在第一位,当一个带着一身酒气下车让你把婴儿车挪开时,你首选的应该是挪开婴儿车,躲开一个不讲理的醉汉,可你正相反,却用激烈言辞和对方冲撞,以至于发生肢体冲撞,置孩子安危于不顾,这又是为什么?
    再说被害人小女孩,一个两岁十个月的孩子为什么要坐在婴儿车里面?这合乎常理吗?谁见过快三岁的孩子还坐婴儿车?两岁多的孩子早就应该满地跑了,一岁半的时候大人们就买学步车让孩子学走路了,怎么还去坐婴儿车?孩子一旦学会走路你就是让他在车里坐着她也坐不住啊,在这个年龄,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拽着爹妈或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或保姆的手,跟着大人走,要糖豆吃,央求着买玩具,或者指着看见的事物问这问那,走累了也会张开两手要求抱抱,但惟独不可能傻呆呆的坐在婴儿车里面,孩子的奔跑玩耍有利于提高她的手眼和四肢的协调和统合能力,任何一个家长都不会再让两岁多快三岁的孩子坐婴儿车,但是她的妈妈却这样做了,为什么?我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在庭审时放过李某的证言录音,说是带着孩子去公园玩,回来晚了要坐车,去哪个公园?旧宫倒是有个郊野公园,可那个公园并不大,一个小时转一圈,为什么非要晚上天黑才回家?孩子如果活蹦乱跳的,你带个婴儿车就不觉得累赘?这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你知道孩子不会动,她也许本来就是一个先天性脑瘫患儿,如果是这样,那么之前我们的所有疑惑就全都解开了,受害人李某根本就不会在意孩子的安危,她关心的可能只是婴儿车怎样才会被撞倒,被撞后她要去作什么。这也就是法庭上受害方提出243万天价赔偿的原因吧。一个人如果想恶意激化矛盾,那太容易了。
    当然,这也只是我们的推断,但是涉案的所有司法人员包括检方和辩方律师以及法官甚至媒体的记者们,对这样一个有悖常理的问题竟然全都忽略了,这是中国司法界的悲哀。
    对于韩磊,由于你的性格加上那点猫尿让你掉坑里了,但不管怎么说,一个活的(注意不是鲜活的)生命因为你而终结,你就要为此承担法律后果,祷告上天,请求上帝的宽恕吧。如果有来生,就是当牛做马也别再来人世。因为这里太肮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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