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传媒

  • 绿色
  • 蓝色
  • 红色
  • 桃红色
  • 黑色
当前位置: 首 页 > 广众评说 >

离婚财产的分割

区域:湖南省 -- 长沙市 类型:不平则鸣 浏览量:人次 发布时间:2012-11-15 13:10 联系人:曾燕 联系电话:本人13548576526;外国语学院(88830877 88879371) 电子邮箱:sharon5025@163.com 所在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不平则鸣
  

                                          离婚财产究竟该怎样分割?

 

          我和前夫黄凌,原来湖南省长沙中国银行的普通职员。2011年6-7月间的一天,他拿了一份跟朋友商量好的“离婚协议书”回家,要求离婚.

           他的方案如下:

1.我们与1999年1月结婚,在岳麓区民政局。结婚12年。他所有的股票,工资存款,奖金,都归他自己所有。

2.我们的朗逸小车也归他所有。

3.我们最新2005年购买的,2008年入住一个月的,143平米的长沙阳明山庄21栋506归他。记住,他是男人。

4.只有他们单位2004左右分配的福利房,还是90年代的归我。

他的所作所为是否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代《婚姻法》?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平。现在还涉嫌诈骗。就连那套破旧的小房子也被他伙同诈骗犯弄了手脚。201房间,不知怎么在长沙德政园房产局就成了305号房间。而我和朋友们到实地去考察过,根本中国银行就没有305号房间。!!!

我去过长沙麓山南路派出所报案,还去过开福区法院了解开庭情况。以及咨询了本校的法律顾问。还到中南大学校保卫处提交情况报告。并且,向中南大学外国语学院领导报告过离婚协议情况。但是,没想到,忍耐和美德,就会遭殃。现在连最小的自己的利益都受到了侵犯。

    回顾,之前的离婚协议内容。我现在一分钱没拿到。房产一间没有。所有的房产投资都被黄凌侵占。包括家具和房间装饰。

------分隔线----------------------------
精彩推介
法务之窗